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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10-13 14:54:21 返回列表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辽宁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精神,加快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全省冷链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产销衔接顺畅、城乡全面覆盖、内外双向联通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省省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冷链物流体系,调节农产品跨季节供需、支撑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争创2—3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100个左右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2000个左右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基本建成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撑冷链物流深度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冷链物流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服务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物流成本明显下降,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显著减少,冷链物流温度达标率全面提高,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库设施温度达标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冷链物流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冷链物流全流程监测监管体系初步形成,重点冷链产品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持续加强。医药产品冷链追溯体系逐步完善,广覆盖、高效率、低成本、安全可靠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
  1.持续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积极融入“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优化沈阳、大连、营口等市综合货运枢纽、港口、铁路物流基地和枢纽机场的冷链设施布局,推动铁路专用线进入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和干线公路网建设。稳步推进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强与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对接,支持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保税仓储设施等公共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推动沈阳、大连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市争取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加强地方政府储备肉、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储备设施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统筹规划、一体布局。加快推进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大连港全球中心仓和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库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相关市政府)
  2.加快布局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县城、重点镇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县级物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功能,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整合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引导冷库等设施向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集中,提高区域分拨配送效率。加快推进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园区冷链仓储项目、鞍山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园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和朝阳西商辽冀蒙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3.补齐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产地冷链设施设备巡回租赁和共享式移动冷库。支持大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产地就近建设适度规模产地型预冷库,配备产地移动性、共享性商品化处理设备。支持快递企业在农特生鲜产品产地和医药制品源头地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健全农产品主产区村级物流(寄递)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配套冷链物流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4.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功能。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应用,配套建设封闭式装卸站台等设施。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引导城市商业街区、商圈、农贸市场共建共享小型公共冷库。鼓励生鲜电商、寄递物流企业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建设力度,推动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引导邮政等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配备冷藏车、冷藏柜等设备,满足温度敏感性农业、制造业企业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二)促进冷链运输提质增效降本。
  1.强化冷链运输一体化运作。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等规模化冷链物流干线运输模式,持续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规范平台型企业发展,集聚整合货源、运力、仓储等冷链资源,提高干线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疏运体系,促进干支线运输和两端集配一体化运作。鼓励物流企业延伸业务链条,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2.创新冷链运输组织模式。支持沈阳生产服务型,大连、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省内综合货运枢纽增强冷链服务功能,推进港口、铁路场站冷藏集装箱堆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发展,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海运+冷链班列”海铁联运新模式,支持发展冷鲜航班和冷链卡车航班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相关市政府)
  3.优化城市冷链末端配送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或龙头企业搭建城市冷链智慧公共配送平台,整合冷链运力资源,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效率。鼓励龙头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推动发展多种形式多温共配。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满足城市居民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申报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等与新消费方式融合的冷链配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深化城乡冷链配送网络协同发展,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提高存量网络资源利用率。鼓励快递企业参与制造业冷链城市共同配送,支持专业冷链企业进入快递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加强冷藏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推广应用多温层、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支持城市冷链配送车辆安装使用尾板。加强温湿度监测设备、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围栏在冷链运输车辆、保温箱、集装箱的推广应用。加快铁路机械冷藏车更新升级,研发和制造适应小批量、多批次、高时效运输需求的铁路冷藏车型。推广应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笼车等运载单位以及冷藏集装箱、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提高带板运输比例。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推动冷链运输全程“不倒托”“不拆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深化冷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
  1.肉类冷链物流。以沈阳、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省内畜禽优势产区为重点,加强肉类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和低温分割加工车间、配套冷库等设施。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引导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和生鲜电商,拓展直营零售网点,推动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加快推进阜新年屠宰加工1亿只肉鸡项目、朝阳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和西丰县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肉类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果蔬冷链物流。充分依托东港草莓、大连樱桃、凌源花卉、北镇葡萄、鞍山南果梨、大石桥大红袍李子等省内优质农产品品牌和市场优势,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仓储保鲜设施,延长销售周期,巩固提升品牌价值,推动构建从优势产区到主销区的全流程果蔬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移动冷库和预冷设施建设,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支持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提高果蔬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快推进丹东东北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北镇市窟窿台翠龙蔬菜物流园和凌源市花卉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水产品冷链物流。围绕辽参、大连鲍、盘锦河蟹、丹东蛤、营口海蜇、锦州毛蚶、兴城多宝鱼、鸭绿江鲤等区域公用品牌水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冷藏加工一体化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构建辐射全国的水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预冷保鲜设施装备和速冻、冷藏、低温暂养等配套设施,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活鱼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鲜活水产品配送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大连杏树港冷藏库项目、盘锦区域性河蟹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和建昌冷库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乳品冷链物流。加快推进沈阳、阜新、锦州、铁岭、朝阳等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规模化乳品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支持牧场、奶农合作社、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等建设生乳冷却设施,提高生乳冷却、储运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推动龙头乳品企业与电商、连锁超市合作,完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推动传统奶站改造升级,建设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到2025年,生鲜乳产地低温处理率保持10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速冻食品冷链物流。鼓励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等速冻食品产业集聚区和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质量快速检测等全流程服务链条,完善冷链物流服务追溯体系,提升末端配送服务品质,支撑速冻食品流通渠道由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多渠道拓展。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加快推进沈阳供应链仓储物流项目、鞍山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和丹东滨海产业园一期项目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支持沈阳、大连、本溪、丹东等地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和集约化医药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构建广覆盖、低成本、安全可靠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紧急状态下疫苗及其他医药产品冷链运输畅通和物流过程质量安全。规范医药产品各环节温湿度等监控信息上传管理,建立健全医药产品冷链物流追溯体系。加快推进沈阳医药物流产业园冷链中心和本溪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冷链物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
  1.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建设试点,加大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及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电子围栏等设备的安装与应用力度。积极参与构建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争创数字化冷库试点。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运营主体搭建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鼓励商会协会、骨干企业等搭建市场化运作的冷链物流信息交易平台,推动平台间数据互联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2.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加快停车、调度、装卸、保鲜催熟、质量管控、传统冷库等设备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化无人冷链仓。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加快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车载智能温控、监控技术装备应用。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装备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3.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鼓励企业对在用冷库及低温加工装备设施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大力推广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和制冷设施设备,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新建冷库等设施。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结合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车。提高冷库、冷藏车保温材料保温和阻燃性能。支持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加气站。鼓励使用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五)完善冷链物流市场支撑体系。
  1.培育骨干冷链物流企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辽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大型招商引资平台为支撑,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冷链物流资源,壮大一批跨品类、综合性龙头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资源,开展重点品类全链条社会化服务,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行业领军企业。聚焦个性化、多元化的冷链物流市场需求,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综合服务水平高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和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经营人。力争培育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2.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守好冷链产品安全底线。加强冷链基础通用标准和冷链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流程、信息追溯等重点环节及冷链物流绿色化、智慧化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快填补标准空白。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引导龙头企业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冷链物流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国内国际标准接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提高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开展冷链物流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价,支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3.打响特色冷链产品品牌。支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优化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和附加值,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围绕各市特色农产品产业优势,拓展交易展示、安全检测、溯源查询、统仓统配等功能,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体系,打造特色鲜明、品控能力一流的城市冷链产品名片。支持平台企业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引导直播电商、网红带货等新业态规范发展,扩大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专业化冷链平台品牌。引导冷链物流企业建立城市群、都市圈共同配送联盟,组建冷链运输车队,搭建公共配送平台,开展多温共配,合作开展“一周(日)一配”“一周(日)多配”等定时冷链配送服务,培育一批冷链配送品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实现冷链消费扩容升级。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品”“多品聚集”,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净菜、半成品加工,为餐饮企业、学校、机关团体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促进高品质生鲜消费品下乡进村通道升级,释放农村涉冷消费潜力。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升级。引导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加强城乡冷链设施对接,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构建国际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具有口岸功能的港口、铁路、机场等,完善指定监管场地、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载体冷链设施条件,优化提升冷冻冷藏、检验检测检疫和分拨配送等服务水平。加快建设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肉类、水产品转口加工和进口集散基地。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布局建设境外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全程组织能力。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航空冷链物流,提高公空、空空联运效率。推动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国际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六)健全冷链物流监管体制机制。
  1.健全监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细化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压实市场开办方管理责任、冷链物流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供销社,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引导企业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监管信息。改造升级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深度开发企业小程序端和APP监管端功能,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纳入省疫情防控指挥管理平台进行开发建设,实现部门间疫情防控数据共享,确保与国家级平台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营商局、省市场监管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不同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要求,完善覆盖从种养殖、加工到销售全链条以及冷链物流包装、运载工具、作业环境等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围绕主要产销区、集散地和口岸,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依托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支持农批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快检实验室。完善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缓冲区建设,堵住疫情防控漏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完善行业支撑政策,推进解决发展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发展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任务落实。冷链物流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贯和技能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冷链物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各地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统筹安排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布局和规模,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鼓励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和预约通行,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的政策,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同城化冷链配送体系,补齐停靠接卸设施短板,加强城市通行政策协同,便利冷藏车装卸通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大连银保监局、省税务局、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压实安全责任。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升冷链物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利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干支配一体化运作,分拨转运效率高等优势,提高储备物资集中管理、调用投放效率。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防范疫情扩散风险,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冷链物流行业和重点领域调查研究,通过掌握市场规模、行业结构、人员设施设备等行业底数,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增强人才支持。
  支持高校深化冷链物流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际、校企合作,深化产学协同育人,强化人才供需紧密对接、有效衔接。健全专业技能培养训练模式,围绕大连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产业学院、渤海大学生鲜食品产业学院等冷链物流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高新开发区、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促进冷链物流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开设冷链物流培训课程,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区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在冷链物流领域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做好网上宣传引导,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培养良好消费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积极宣传推广示范诚信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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