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1〕271号),2022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的通知》(晋农办计财发〔2022〕30号),指导各地各单位有序推进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为贯彻落实省委稳经济促发展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会精神,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第38次党组会安排部署,继续加快储备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类型
根据《“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建设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具体分为:
(一)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
(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三)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六)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储备项目的申报条件、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等参照《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储备工作另行通知。
二、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储备本地区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填报相关信息纳入县级储备项目库,并择优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在平台中将项目推送至市级储备项目库。
市级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区)和市属单位推送至市级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将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以市农业农村局计财文号正式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中将项目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待审核)。
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单位报送的储备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报送文本的整体质量、评审材料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研(实施方案)退回,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后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未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具体储备流程和要点参照《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的通知》(晋农办计财发〔2022〕30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沟通衔接。厅相关处(中心)联系人负责对接沟通农业农村部对口司局,进一步了解项目布局、建设内容、数量、支持方式、项目投资形式(直投或投资补助)、中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并据此指导市县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储备申报、评审论证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储备、评审项目时要积极主动和厅相关处(中心)联系人沟通对接规划布局,认真谋划和筛选项目。
(二)做好宣传引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和引导,积极扩大政策知悉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项目储备和申报质量,为将来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编报做好准备。
(三)加快项目实施。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大力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发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对稳经济的支撑作用。对于超期未完工项目多、建设进度慢的市县或单位,省厅将视情况减少或暂停储备项目。
四、联系方式
计财处:李武玮 0351-8235581
市场处(数字农业):苗慧丽0351-8235069
科教处(面源污染治理):张文喜0351-8235102
科教处(科技创新能力):和玲霞0351-8235890
畜牧局(兽医风险检测设施):成慧艳 0351-8235266
畜牧局(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左晓0351-8395233
畜牧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焦光月 0351-4043537
渔业局(现代种业渔业):兰天慧0351-8235506
种业处(现代种业提升):牛旭斌 0351-8235308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