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办发〔2022〕10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创业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更加有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根据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增加需求创新职业教育优化供给更加有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湘就农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省农村返乡创业创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总要求,把返乡创业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支撑,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第一抓手,重新认识、重新谋划、重新部署、重新推动、重新考核。要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举措更高质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支持和鼓励更多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就业,努力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新动能。
(二)目标任务。经过3-5年努力,工作协同、政策协调的机制更加顺畅,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返乡入乡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农村双创“百园千企万人”工程,用5年时间,在全省扶持建设100个省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扶持1000个省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项目、培育10000名农村创业创新领军人物。打造农村双创重点展示品牌,每年宣传推介30名左右农村创业创新典型人物。
二、工作重点
(一)开发更多新型业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农业前端行业创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在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后端行业创业就业。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立足乡村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在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创业就业。
(二)培育返乡创业主体。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创业模式。
(三)依托项目吸纳就业。以实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参与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吸纳返乡入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项目的实施,优先安排返乡入乡人员就业。
(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在现有各类园区基础上,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改造提升一批乡情浓厚、产业集中、营商环境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从2023年开始,每年组织认定一批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基地)。支持和引导各县市区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基地)。支持各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充分利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平台,发挥创业园区(基地)创业孵化作用。
(五)开展返乡创业培训。统筹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广助农”特色产业培训、“三农”干部走出去等培训项目,深入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行业专家学者、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的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开展“一对一、师带徒”创业辅导。
(六)营造返乡创业氛围。深入开展“进村入户把脉服务”活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推荐、优秀创业导师评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乡村追梦人”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双创政策和创业创新典型人物;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打造农村创业创新重点展示品牌,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展示交流平台和创业励志故事讲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返乡创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地返乡创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健全完善农村创业创新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制度,掌握返乡入乡创业需求,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就业优先的要求,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用地用电、创业担保及贷款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从2023年开始,统筹利用省级农业项目对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全省农村双创大赛优秀项目等给予项目支持。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特色小镇项目遴选时,将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情况列为遴选和支持条件。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返乡创业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发掘促进返乡入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典型,讲好创业故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