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广字〔2022〕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高效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精准性,经研究,确定在高素质农民计划项目实施中开展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锚定农民培育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在农业农村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技艺传承等活动的技术技能水平高、传帮带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土专家”“田秀才”及产业发展带头人、传统技艺传承人等优秀高素质农民中,遴选一批高素质农民大师,开展“师傅带徒”培训,面对面、手把手,传授技术技能,发挥传帮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民提升技术技能素养,加快促进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农民大师纳入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同时列入所在市县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培训任务计划。
二、遴选条件
高素质农民大师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逐级推荐、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分为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5类。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责任心、担当意识、服务意识、科技意识强。
2.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及市以上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具有较高知名度。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讲解知识,亲自动手、清晰明了演示技术要点和环节。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牵头组织团队,编制培训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开发培训课程,建设教学资源,遴选学徒,强化管理,开展教学,确保培训效果。
5.热爱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事业,有三年以上带徒经验或承担农民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经历。
6.引领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在技术帮扶、技艺传承方面贡献突出。
7.具备理论教学和技术技能传授、实训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相关教学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获得国家发明型专利和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
3.获得高级农民职称。
4.获得齐鲁乡村之星、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相关表彰奖励。
5.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业技能大赛并获奖。
有意愿开展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和以上条件,推荐1-2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大师遴选。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报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书,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2.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逐一审核把关,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主管部门。
3.市级审查。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人选,行文上报。
4.评审公布。省农业农村厅组建高素质农民大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高素质农民大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组织实施
1.签订合同。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遴选公布的“高素质农民大师”签订“师傅带徒”聘用合同,高素质农民大师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和自身技术技能传授要求,制定“师傅带徒”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训计划、保障条件等内容),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
2.师傅招徒。按照“双向对接、自主选择”的原则开展师傅招徒,每年每名高素质农民大师招徒不超过15名,招徒名单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列入当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
3.项目实施。师傅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生产经营技术技能传授,指导学徒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并跟踪服务,帮助学徒提升职业素养,实现创业发展。
4.项目经费。“师傅带徒”培训经费在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中列支。每名徒弟培训费用根据培训方案内容,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市县级培训班费用情况确定,采取定额包干制,并在合同书中注明。
5.项目总结。“师傅带徒”项目实施完成后,带徒师傅一个月内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报告,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合同书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验收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师傅带徒”创新试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引育创新决策部署,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的县(市、区),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大师遴选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规范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着力打造山东高素质农民培育品牌。各市组织开展“师傅带徒”创新试点情况,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管理考核。高素质农民大师管理期3年,管理期满后重新认定。管理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直接评定续聘下一个管理期。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高素质农民大师的,解除“师傅带徒”聘用合同,取消资格。管理考核日常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考核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可与“师傅带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与总结验收结合开展。
(三)申报要求。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和其遴选推荐的高素质农民大师人选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后以推荐函的形式提交上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县(市、区)推荐函以及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请于8月25日前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姚彦青 0531-67866342
电子邮箱:ngxrckfk@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
附件:1.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书
2.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