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函〔2022〕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海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时期全省启动新一轮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工作,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打造一批省级产业园。现就做好2022年创建工作函告如下。
一、创建条件
产业园是指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批准创建,依托县级区域优势资源,以规模化生产基地为依托,突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按照“生产+加工+科技+品牌”全产业链发展要求,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科研单位服务支撑,全面推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创新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化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
申报创建产业园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主导产业聚焦水稻、冬季瓜菜、水产养殖、文昌鸡、天然橡胶、槟榔、南繁种业、甘蔗、胡椒、咖啡、芒果、荔枝、火龙果、菠萝、蜜瓜、榴莲、茶叶等17大产业,适当兼顾其他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主导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主导产业原则上数量为1~2个(2个产业需关联度较高),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原则上需达到4亿元以上,且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主导产业已创建区域公共品牌,生产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或已构建生态循环农业。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3年创建方案,并经所在县级政府批准同意,明确了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范围一般跨2个以上乡镇,不能整市县推进。产业园内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一二三产业板块已初步形成并投产,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创建方案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园创建方案中涉及的项目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需已落实,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用地备案证明,或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等。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三)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创建过程有技术支撑单位全程服务。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较好,引导农业全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类主体,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信息,推动智能化信息技术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
(四)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
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示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行动、秸秆还田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2年保持负增长。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联农带农富农作用显著。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农户享受发展生产、就业参与、土地流转、资金资产入股、生产托管、技术指导、订单生产、产销对接、收益分红等多种收益,合理选择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等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互利多赢,促进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和集体增实力。
(六)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市县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主导产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沟通与衔接。
(七)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
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政府引导有力,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二、创建规模
(一)申报实行总量控制。2022年全省拟创建2-4家产业园,每个市县每年度不超过1个的控制数量自愿申报。已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市县以国家产业园主导产业以外的产业申报省级产业园。
(二)鼓励创建市县级产业园。鼓励各市县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经评选出来的市县级产业园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第二年优先申报获批创建省级产业园。
三、资金支持
(一)支持方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2021〕961号)要求,每个获批的产业园可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从产业园创建到认定期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要带动三倍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和两倍以上的地方财政投入。1000万元奖补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笔资金400万元在获批创建后拨付至市县政府,第二笔资金600万元待省级产业园通过绩效评价认定或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后拨付至市县政府。省级产业园在获批第二年,基本完成创建方案中创建任务,省级奖补资金已基本完成支出使用,产业园产值达10亿元以上,可提前申请产业园绩效认定;在获批后第三年必须参加产业园绩效认定。如未达到省级产业园认定标准或未完成创建任务,将撤销省级产业园创建资格,不再拨付第二笔资金,并向全省各市县政府通报。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加强省级财政支持资金的统筹使用。一是明确使用范围。产业园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方案需包含产业园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省级资金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环节和领域,主要包括产业园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化生产基础设施、智慧农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品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二是坚持使用原则。要合理控制对企业奖补的规模和比例,原则上不直接支持企业生产设施投资。对企业的支持应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用于产业园创建方案、相关规划等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检查、验收、绩效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三是分享红利。积极探索把对企业的奖补资金通过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让农民直接受益,进一步实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四、创建程序
(一)发布。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向各市县政府印发产业园申报文件,并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开发布。
(二)申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围绕1-2个主导产业,整合区域2个以上乡镇资源和龙头企业、技术支撑单位,谋划产业生产、加工、品牌、物流、研发、农旅等一二三产业板块,牵头编制2022-2024年申报创建方案和1000万元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评选。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采取现场核查、资料评审、答辩评审等方式对各市县申报的产业园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创建名单。
(四)公示。通过审定的产业园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批准创建产业园。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把产业园创建工作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由市县领导挂帅,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创建产业园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组织创建工作。
(二)强化创建指导。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市县准确把握产业园功能定位,精准选择主导产业,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创新管理运营机制,强化农民利益联结,严格对照创建条件,遴选推荐创建省级产业园。省财政厅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市县应注重政策创设,不断加大产业园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鼓励地方创新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积极通过PPP、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县人民政府找准产业定位,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于8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一式10份盖章纸质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申报文件从党政网报送,逾期视为放弃。专家评审预计于8月上旬开展,请各市县提前做好PPT等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文件和经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和佐证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正文部分包含产业园1000字内简介,含主导产业生产规模(面积)和综合产值以及推荐依据等。
2.2022-2024年创建方案。方案封面标注主导产业和申报单位。第一页附有产业园基本情况表,方案包含创建现状、创建优势、创建思路、创建目标、创建任务、组织保障等。附有产业园四至图和布局图。详见附件1。
3.资金使用方案:编制需遵循科学、合理、高效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原则,要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测算,力求精准。方案应包含第一笔省级400万元和第二笔省级600万元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园内总投资情况、园内所有子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等。方案内容要细化到年度建设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建设任务、用地情况等。详见附件2。
4.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目录有主导产业发展、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经营主体情况、品牌提升能力、科研装备能力、绿色发展成效、联农带农富农水平、政策保障水平、组织管理情况等九大类,分门别类依次纳入证明材料。园内主要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含主要企业登记注册证明、1000字企业经营情况简介、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3张表。佐证材料需含有主要项目有效期内的用地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转让、租赁合同等。
(二)装订要求
申报文件正文和附件分开装订。申报材料中建设方案、资金使用方案、佐证材料作为3个附件,单独成册,请用A4蓝色纸封面装订(须含目录、页码,内容清晰),封面上方注明海南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中间依次分行注明产业园名称、主导产业、创建地点、联系人和手机号,下方落款市县政府名称(盖章)和日期,并在书脊位置分别注明XX市(县、区)XX产业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方案(2022-2024年),XX市(县、区)XX产业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XX市(县、区)XX产业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佐证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 吴卓、徐文力,65236589,65338979;省财政厅 曾毅,68531796;
邮箱:hnnytfzghc@163.com。
附件:1.海南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创建方案(参考格式)
2.海南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参考格式)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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