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字〔2021〕4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通知》(琼农字〔2021〕287号)要求,以及《海南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公开申请、市县推荐、书面审查、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我厅确定“省级红毛丹种质资源圃”等6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省级海南猪(临高猪)保种场”等3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为海南省第二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第二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第二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