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桂政办发〔2020〕110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09号)精神,2022年继续安排资金对引进良种山羊(公、母)实施补贴。为确保补贴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规范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区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良种羊的利用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意义
通过实施山羊良种补贴项目,规范我区种羊市场,提升种羊场育种水平;调动广大养殖场(户)使用良种种羊改良的积极性,提高养羊经济效益;加快我区山羊良种改良步伐,使我区养羊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我区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助推乡村振兴。
二、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品种、数量和期限
(一)补贴范围。全区饲养山羊的县(市、区)。
(二)补贴对象。全区饲养山羊的养殖场(户)到入选我区山羊良种补贴名录的供种单位引种均可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良种公羊1000元/只,良种母羊500元/只。
(四)补贴品种。努比亚山羊、波尔山羊、隆林山羊(详见附件3)。
(五)补贴数量。良种公羊1000只、良种母羊600只。
(六)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补贴金额
补贴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总额共130万元,其中良种公羊补贴100万元、良种母羊补贴30万元。补贴资金仅用于引进良种公、母羊。引种者所购良种公、母羊仅用于生产需要,不许倒卖,良种公羊原则上1年内不得出售,良种母羊原则上1年内不得出售。如提前淘汰,须经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补贴资金采取现买直补,即直接给引种者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快速惠及引种者。
四、入选良补供种单位条件与要求
(一)良补供种的种羊场必须取得有效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近6个月内合格的布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检验报告;基础设施完善,饲养管理规范,防疫措施健全;生产记录、防疫免疫记录、系谱等材料完整。经种羊场自主申请,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专家组现场综合评定打分后,各市将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定并公布。
(二)取得良补供种资格的供种单位须在场区显要位置公示补贴标准、品种、数量和期限等信息。供种单位要承诺向购种羊者提供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供种单位的种羊销售记录台账、票据完善齐全。
五、补贴流程
(一)养殖业主申请。需要购买良种羊的养殖业主持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审查批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养殖业主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查审批,对拟引进的良种公羊和良种母羊品种、数量、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到省外引种的,需要完善引种备案材料。
(三)选购及补贴。养殖业主凭《申请表》,到入选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种羊场选购良种公、母羊,供种羊场应按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在市价的基础上直接给予扣减补贴。种羊场给养殖户提供发票、种羊系谱、检疫合格证复印件。补贴手续完善后,养殖业主需在《申请表》上对品种、数量、补贴金额等进行签字确认,并按手印。《申请表》统一交给供种羊场收集。
(四)核实验收。养殖业主引种后,各市要督促辖区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季度组织验收一次。根据种羊场提供养殖户购买的种羊发票、种羊系谱、检疫合格证、《申请表》等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到养殖业主羊场进行核实验收,对引进的公、母羊进行拍照(耳号、性征、表征),审核发票及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填写《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详见附件2)。验收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种羊照片和《验收表》报送至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
(五)提交材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安排人员按时收集、上报验收材料,包括种羊照片和《验收表》,《验收表》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到省外引种的须提供系谱、检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合格证、检验报告、跨省引种申请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供种羊场要按时上报收集到的《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验收材料上报时间: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各上报一次。
(六)督查和随机抽检。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将根据各县(市、区)引种的情况和上报的材料,不定时进行工作督查,并到引进良种公、母羊的养殖户(场、公司)进行实地随机抽检,核实上报材料。对未能到实地核查的,将通过电话随机抽查。
(七)资金下拨。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负责核实上报材料并将补贴资金下拨给各供种的种羊场(公司)。到省外引种的补贴资金直接下拨到引种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和专家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及总结等工作;专家小组负责良补供种羊场评定、培训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养殖场(户)宣传山羊良种补贴政策,确保全区养羊户(场)知情、受益,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技术培训指导。自治区举办一期技术管理培训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养羊户进行培训指导。
(四)加强项目管理。各市督促辖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本县(市、区)养羊户的备案统计工作,组织拟引种的养羊户到供种单位参观学习和选购良种公、母羊;督促辖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引种工作的验收。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总结上报。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做好山羊良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评定供种种羊场和鉴定种公、母羊,组织技术培训,统计和监督项目工作进度,收集整理上报材料。
(五)违规违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蒙骗国家良种补贴惠农资金的,撤销其享受良种补贴政策的资格(包括供种资格和引种资格),三年内不得实施相关项目;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申请表
2.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验收表
3.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种羊质量评定标准
4.2022年广西山羊良种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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