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5日
相关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我区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