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部门):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水利厅 林业局
2022年1月20日
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委以及自治区关于冬修农田水利和植树绿化的决策部署,开展好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和意义
自2009年春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兴水利、察民情、送温暖、促发展活动以来,自治区领导已经连续十二年带头参加水利冬修劳动和植树绿化活动,持续高位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区造林绿化不断掀起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充分肯定。广西被视为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面旗帜,“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成为全国知名品牌。今冬明春在全区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对保障我区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动员全区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全面掀起今冬明春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新高潮。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领导干部下乡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区直、中直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地、水利项目建设点、定点帮扶村、大中型灌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重要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双高”糖料蔗基地等,通过调研、座谈、劳动等形式,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项目建设和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了解当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展、植树绿化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以及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等情况,发动群众积极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绿化,帮助解决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绿化难点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自治区领导带头参加活动。自治区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深入联系点等开展活动,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区直、中直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到定点帮扶村开展活动。
3.各市、县(市、区)、乡(镇)要组织当地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冬修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活动。
4.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等劳动。
(二)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基惠民各项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领导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基惠民各项政策落实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要对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深入了解当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展、植树绿化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对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需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田间地头。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重要目标任务,坚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持续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大对脱贫地区水利、农田基础设施和绿化投入的倾斜力度,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保障、义务植树、村屯绿化美化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小型水库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农民幸福感。要推广休闲农业、农业观光旅游,推进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创建,推动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广西乡村全面振兴。
(四)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农田水利和林业法规政策。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各地要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年度建设任务分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分工程实行包干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着力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实行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修复水毁灾毁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查漏补缺工作,强化防洪抗旱等薄弱环节建设,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是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取得更大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对古树名木的定义、认定、养护、管理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撑。当前,古树名木普查、立法、认定公布、挂牌立碑等工作已完成,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做好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和复壮工作,重点抓好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整改工作。
四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国土绿化,创新政府、农民、社会等各方资源有机结合的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义务植树管理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及田间基础设施,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可持续开展。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二)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统筹安排,切实组织和开展好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网络等舆论阵地和工具,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国土绿化的典型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国土绿化活动,切实做到县县有重点、乡乡有任务、村村有现场、屯屯有行动。要积极配合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到各地开展活动,做好衔接工作,及时组织本级各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四)植树造林活动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和植树工具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解决。
(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总结情况分别报送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和林业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应统计本市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绿委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方顺,联系电话:0771-5855053,电子邮箱:gxnynctnjc@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联系人:薛雨,联系电话:0771-2185089,电子邮箱:zzqdxb@163.com。
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绿委办)联系人:尹承颖,联系电话:0771-6783912,电子邮箱:zzqlwb@163.com。
附件:2022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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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厅发〔2022〕8号 附件:2022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