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监字〔202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山东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确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现将《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持续提升,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