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创新”行动计划,优化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引导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队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不断探索农技推广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确定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织申报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遴选申报工作。
二、关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全省各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的,该机构信息、其本人信息可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其本人必须注册并有效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否则,不具备完成单位、完成人资格。
三、关于推荐指标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实行限额推荐。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厅级(含副厅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6项;省直部门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每个单位申报1项。
四、关于材料报送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都单独装订成册。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日为2022年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为今年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一等的项目,可申报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有意愿申报全国丰收奖成果奖的,要在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推荐汇总表中,注明拟申报全国丰收奖成果奖的等级。
联系电话:0531-51789252 51789233
电子邮箱:sdkjrh@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附件: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