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考核评价的通知》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鲁农函字〔2020〕326号)要求,经各市评价、推荐、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价结果和创建名单予以公布。
按照“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原则,根据今年评价结果和鲁农渔字〔2021〕1号中“在下次评价中再获此档则取消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资格”的要求,取消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日照市东港区兴渔渔业养殖有限公司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资格。对4个一般等次的单位提出警告,在下次评价中再获此档则取消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资格。
请你局继续加强对本辖区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的监督管理,对各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定期跟踪调度,指导各示范区科学规范地发展,重点对评价一般等次的单位加强指导,督促其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切实改变“重创建,轻管理”情况,充分发挥示范区创新引领、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海洋牧场建设整体水平。
附件:1.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考核评价结果
2.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