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第二、四批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1〕14号)要求,在自愿申报、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第三方审核复评、现场抽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认定济南市历城区红梅种植家庭农场等210家家庭农场为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继续保留济南市历城区馥羽家庭农场等379家第二、四批家庭农场的省级示范场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各市要继续强化指导服务,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场创建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省家庭农场做优做强,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要再接再厉,持续有效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提高农业生产质量效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名单
2.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
3.第四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