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和报送时间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以下简称合作奖)。
(一)初评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
1.成果奖。
除农办科〔2022〕11号(见农业农村部官网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204/t20220414_6396365.htm)规定的材料外,另外报送项目简介10份(见附件1)。
2.贡献奖和合作奖。
按照农办科〔2022〕11号要求报送材料即可。各奖项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请于5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
(二)拟推荐项目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
经过省农业农村厅初评、公示无异议后,拟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的项目完成单位(个人)须登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http://njtg.nercita.org.cn)”“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进行网上填报(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待省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册,于5月24日前报送一式2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丰收奖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和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等负责组织推荐成果奖和合作奖两个奖项。贡献奖分别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负责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等额推荐。其中种植业人员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厅种业管理处、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按照通知要求的人员比例等,严格审查主要完成人员信息,申报丰收奖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须为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内可查到本人信息的农技推广人员。要杜绝人员信息造假,发现造假的将严肃问责,并取消评奖资格。
三要把握时间节点。本次申报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5日。各地、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成果奖和合作奖推荐函,内容包括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公示情况等,同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厅相关部门负责报送推荐贡献奖材料及汇总表(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所属行业、人员类别),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联系方式:厅科技教育处,0791-86222702,jxnytkjc@163.com。
附件:
2.2019-2021年度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3.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和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