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振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企业因效益不好、企业转卖他人等原因,不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南平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核实申请不再复查换证。根据《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我厅决定注销并收回以下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1、顺昌振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南瓜”(证书编号:WGH-FJ01-1900429);
2、顺昌振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普通白菜”(证书编号:WGH-FJ01-1900430);
3、顺昌振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蕹菜”(证书编号:WGH-FJ01-1900431);
4、福建生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的产品“生猪”(证书编号:WGH-FJ02-2000229)。
特此公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