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见附件)精神,现就做好“十四五”时期我省“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我省持续加大省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力度,累计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3个,示范县17个,为抓好全省农机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组织在全国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农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农机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示范创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机安全基础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与宣传,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水平。
二、积极申报,争创全国示范
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十四五”期间,达到创建条件的市、县(市、区)均可自愿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十四五”以前已创建的可重新申报,申报名额不受限制。各地要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条件》,积极查缺补差,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争创示范。各县(市、区)申报材料需逐级审核,地级市材料直接提交,于8月底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逾期当年度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需汇编成册,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档(一般不大于100M),制作8-10分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宣传视频,与纸质汇编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申报材料应包括目录、政府申报文件、《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申报表》、佐证材料(依据创建条件逐项装订)等,统一A4纸双面印刷装订。申报文件中需说明近年来“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申报表》封面加盖政府印章,主要工作成绩(依据创建条件逐项说明)控制在2000字以内,标题小二号小标宋,正文三号仿宋。
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407室;邮编:230001;邮箱:njglczy@163.com。
三、加强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机APP等平台,结合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知识宣传,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新要求、新动态、新变化,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农机安全生产环境。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切实推进各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持续提升。要在创建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示范宣传与学习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安全监管先进经验,推出新举措,创出新特色,推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张勇;电话:0551-62669128。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姚子露;电话:0551-62998738。
附件: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