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3号)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经我厅组织各市交叉验收和抽查核查,现将拟认定的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厅科教处,0571-86757505;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6757790。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拟认定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名单附件:拟认定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名单.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