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区。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我厅组织专家对自愿申报且提出验收申请的东港市人民政府和辽宁龙泉湖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11月16日至11日22日)。凡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于2021年11月22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联系方式和有关依据。
工作联系电话:024-2344764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专家验收意见(东港市).pdf
评分表(东港市).pdf
专家验收意见(龙泉湖).pdf
评分表(龙泉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