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研、教育、培训单位:
为适应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形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有效提升我省农技推广队伍能力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培训质量”原则,省农业农村厅将统一遴选一批培训条件完备、培训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机制科学、培训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纳入“河北省现代农业培训基地”,承担我省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培训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院校、科研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培训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熟悉主要的现代农业技术,具备一定的成果展示和技术示范条件。
(三)具备开展培训必备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实训场所以及食宿条件。有成熟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四)熟悉现代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需求,具备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有较强影响力。
(五)有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的平台、条件,在疫情防控期间愿意无条件按照农时季节和关键环节每年至少能提供60课时以上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导。
(六)愿意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管理,按照项目要求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费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相适应,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二、申报程序
(一)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河北省现代农业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
(二)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培训基地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基地统一授牌“河北省现代农业培训基地”,作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平台。
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评审。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省农业农村厅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河北省现代农业培训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河北省现代农业培训基地申报与认定是做好我省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省农业农村厅将建立培训基地动态监测、考评、退出机制,将基地建设纳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考核范畴,对条件不达标、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淘汰,确保教学质量和实训效果。
(三)请各单位认真准备基地申报材料,务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申报佐证材料等PDF和电子版同时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邮箱nytkjc@126.com。
联 系 人:毛娅楠 李洪波 0311-85210070 0311-86256838
电子邮箱:nytkjc@126.com
附件: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