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金山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市农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20号)《关于做好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农农(粮油)〔2021〕1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本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承担单位
(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嘉定区农业农村委、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崇明区农业农村委、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二、资金安排
(一)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1年资金2000万元,其中,嘉定区300万元,金山区300万元,崇明区400万元,光明食品集团1000万元。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2021年资金390万元,其中,金山区200万元,崇明区150万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0万元。
(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2021年崇明区380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选择嘉定区、金山区、崇明区和光明食品集团为本市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单位,在粮食蔬菜等生产区域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全市试点面积20万亩。其中,嘉定区3万亩、金山区3万亩、崇明区4万亩、光明食品集团10万亩。
(二)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选择金山区、崇明区为农业农村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县,建设40个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区,累计示范面积4万亩以上,配方肥到位率8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带动示范县化肥用量负增长。同时,在金山区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建立适宜回收处理方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委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奉贤、松江、青浦等7个区开展化肥减量田间试验30个。全市土壤植株测试388个,化肥减量田间试验50个,施肥调查200户。
(三)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选择崇明区为农业农村部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建立以减肥增效、绿色防控为重点内容的水稻绿色生产各种规模核心示范方45个,整建制示范乡镇2个,整建制示范村10个,并辐射带动全区14个乡镇231个村共计24.25万亩。核心示范点亩均减肥、减药比对照各减10%,亩均产量比对照增10%以上,经济效益比对照增收2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实施主体。同时,要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将各项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并做好相关试验、调查。同时,要开展还田粪肥的质量抽检,做好粪肥还田效果监测,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技术的应用推广。
(三)做好绩效评估。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做好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性等。同时,要做好各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特别是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1. 上海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2. 2021年上海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3. 2021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2 2021年上海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3 2021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