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00号)、《市农业农村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津农委〔2020〕25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和市财政2022年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4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有关区上报的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又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复审。经复审,规定的贴息期内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西青区、滨海新区等5个区共计10家生猪养殖企业累计产生的3337万元贷款符合政策要求,贴息金额共计38.82万元。市农业农村委现下达天津市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请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委收到通知后积极商区财政局,尽快将资金兑付到场到户。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