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的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林 草 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
《“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